
发布日期:2026-03-27 来源: 网络 阅读量()
U8.COM·(中国区)有限公司官网-2026年3月18日,受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邀请,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我所”)消专委主任唐振霖,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与某定制门窗经营者的消费纠纷,助力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,彰显律师专业价值。
据悉,消费者李女士因新家装修,在该经营者处购买定制门窗,合同金额5万余元。但安装仅一周,李女士在通风清洁过程中,发现其中一扇折叠门扇边缘存在3处明显脱漆情况。李女士与经营者协商整改赔偿及12315消费投诉平台均未能协调处理。在315前夕李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理,找到了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(即原成都市消协,后文简称“成都消委”)反映情况。
成都消委接到本次投诉后,邀请公益律师团中,在家装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唐振霖律师参与现场调解。唐律师提前了解基本情况后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中关于耐用商品法律规定,与成都消委调解人员将“定制门窗属于耐用商品,法定举证责任倒置”这一关键点作为本次调解方向及重点。
在3月18日调解现场,经过成都消委调解程序:双方举证质证、消委会及公益律师提问、组织调解等调解程序。消费者与经营者仍存在较大争议,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,经营者只愿意承担局部维修责任,调解陷入僵局。
唐律师在向经营者确认其出售的门窗喷漆类型适用《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:喷粉型材》国家标准的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该国标中“4.7 外观质量”中规定:“型材装饰面上的膜层应平滑、均匀,...不准许有皱纹、流痕、鼓泡、裂纹等影响使用的缺陷。”的技术要点。告知经营者,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其出售的折叠门属于不符合国家标的缺陷产品。经营者仍表示折叠门完成安装当日,已经过消费者验收,只承担局部维修的三包责任。
唐律师再次引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“2019年西安奔驰车漏油”的典型案例中,对“产品交付”的实践认定要点:“经营者,交付不合格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,不得曲解“三包”规定来减轻自身法定责任,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要求。”向经营者释明法律规定和实务要点,经过成都消委工作人员和唐律师的多轮耐心沟通协调工作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:经营者上门将脱漆的门扇返回厂家做整体酸洗脱漆再重新上漆处理,消费者可全程旁站监理,往返运输和维修费用均由经营者承担,并承诺自重新安装、验收完成之日起的五年质保。至此双方纠纷圆满解决。消费者李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,并对唐振霖律师的专业度及公益付出,给予高度肯定。
唐振霖律师作为我所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,同时担任成都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、成都市律师协会消专委秘书长,深耕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多年。至今已处理涉消费维权案件百余件,此次调解既化解矛盾,也普及了法律知识,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、消费者理性维权。
我所将依托唐振霖等专业律师优势,积极参与消费纠纷调解工作,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与维权指导,助力营造公平公正、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。